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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良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创新机制 推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3-2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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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创新机制推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昆发〔2016〕6号)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宜良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结合宜良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改革驱动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原则,紧扣把我县打造成为昆明主城新型工业拓展区、休闲养生度假旅游拓展区、都市特色农业拓展区、云南重要的现代物流产业基地的发展目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创新机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优化创新环境,集聚创新要素,培育创新主体,搭建创新平台,构建创新体系,建设创新人才队伍,大力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扩大产业牵引带动效应,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着力构建科技创新投入体制、积极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大力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努力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积极构建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努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七大科技改革创新行动,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宜良科技创新能力和整体效能。到2020年,初步形成开放型的县域创新体系和统筹协调的创新机制,初步建成全社会创新投入体制,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创新创业人才大量聚集,创新创业活动更加丰富,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
——科技创新投入持续增长。到2020年县域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以上,其中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70%以上,县级财政科技投入不低于当年同级财政预算支出的1.5%。
——企业科技创新地位进一步凸显。到2020年新增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省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2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省市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其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5%,企业实施完成210项研发创新项目。
——科技创新平台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新建1—2个省级星创天地,2—3个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心,4—5个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2个省市级众创空间,成立1家县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
——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到2020年新研发出4—5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新产品并获省级重点新产品认定,研究出15—20项制约县域产业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增160件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12件),完成10—15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科技创新投入体制
努力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金融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到2020年县域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以上,为科技创新提供经费保障。
1.加大县级财政科技创新投入认真落实贯彻国家和省、市财政关于科技创新投入的相关政策,按照不低于当年同级财政预算支出的1.5%投入科技创新工作。其中由县级科技管理部门掌握使用经费不低于当年县级财政科技投入经费的10%,主要用于研究攻关制约我县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工贸科信局
2.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科技项目资金扶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研发投入补助等相关政策,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7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其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5%。
牵头单位县工贸科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统计局
3.积极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投资科技领域。大力引进培育1—2家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组建1家县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完善企业贷款担保机构。组织企业参加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及县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会,展示企业好项目、好产品、好技术,积极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投资科技领域,拓宽科技创新创业融资渠道,加大科技创新创业投入。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贸科信局、县财政局
(二)积极培育科技创新主体
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推动企业成为创新需求主体、研发投入主体、技术创新活动主体、创新成果应用主体和创新人才聚集主体,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行业带动力的创新型示范企业,辐射带动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1.加快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组建研发机构,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大力开展研发创新,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到2020年新增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省、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2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省、市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对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补助,省、市级科技创新型试点企业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3万元补助,省、市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3万元补助。
牵头单位:县工贸科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知识产权局
2.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围绕企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大力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和应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新增4—5个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60件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12件),4—5个省级重点新产品。对获得认定或授权的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每个技术中心6万元、4万元补助,发明专利给予每件2万元补助,省级重点新产品给予每项2万元补助。
牵头单位:县工贸科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知识产权局
3.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根据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由原来的25%降至15%征收)、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一系列国家和省、市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大力开展科技创新。
牵头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工贸科信局
(三)大力搭建科技创新平台
整合集成各类科技资源,大力开展创新平台建设,搭建起具有区域特色的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共享高效、运转有效、服务规范的科技创新平台,为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提升县域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
1.搭建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鼓励和推动行业科技型龙头企业,率先积极主动和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深度合作,搭建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大力开展共建研发机构、实验室、中试基地、实践基地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共同开展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研发和应用,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开展人才培养,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辐射带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改造到2020年率先在建材、饲料、种子、农产品加工等我县优势特色产业构建10个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对核实认可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每个给予1万元补助。
牵头单位:县工贸科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2.搭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打破条块分割、重复建设的格局,整合各方资源,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高校院所参与、中介服务机构介入,努力打造涵盖创业辅导、项目推介、融资投资、人才引进、技术转让等特色鲜明的一体化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搭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为企业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高品质服务,降低企业创新创业风险和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到2020年围绕种子、花卉苗木、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优势特色产业新建1—2个省级星创天地,2—3个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2个省、市级众创空间。对获得认定的省级星创天地、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每个6万元补助,省、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每个5万元、3万元补助。
牵头单位:县工贸科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3.搭建企业科技合作创新平台。引导和鼓励产业领域相近、产品技术关联紧密的企业聚集工业园区,围绕建材、饲料、种子、农产品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创新链共同合作,组建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搭建企业科技合作平台,整合创新资源,集聚创新要素,围绕产业链各节点关键核心技术共同开展研发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推进企业科技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提升县域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牵头单位:县工贸科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4.搭建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大力引进培育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质押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健全完善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担保方式,加速形成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鼓励规范发展互联网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信用评估等网络众筹新业态,构建起高效灵活、风险可控的众筹资金融通体系。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会,积极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投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拓宽科技融资渠道,搭建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发挥科技、金融在科技创新创业中的“双轮驱动”作用,为科技企业融资提供优质服务,解决企业创新创业资金瓶颈。到2020年,引进培育1—2家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组建1家县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组织20家以上企业参加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组织3次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会,3次银企对接会。对到我县注册并正常开展科技金融服务的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经核实,给予每家5万元补助;对获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工贸科信局
(四)努力打造创新人才队伍
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完善引进、留住、用活人才的机制,改善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打造具有宜良特色的优秀人才群体和创新创业团队,为县域经济社会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使宜良成为人才洼地,创业高地。
1.优化人才环境。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引进、培养、使用人才各项优惠政策,将爱惜人才、保护人才、用好人才落到实处,并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平等竞争、团队协作、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环境,大力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干事的体制环境和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县人才办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贸科信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2.加大人才引进。以行业科技型龙头企业为重点,紧紧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战略新兴产业培育需求,依托招商引资引智、重大项目实施,采取公开招聘、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大力引进一批引领和支撑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到我县创新创业发展,努力实现引进一个人才、催生一批项目、带动一个产业、开拓一片市场、形成一方优势。到2020年从省内外引进10名各类创新创业人才,遴选一批有创新创业经验的成功企业家、科技人员以及创业投资领域、管理咨询行业等方面的专家组建20—25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服务广大创新创业者。对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导师,按我县相关政策从经费、住房、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
牵头单位:县人才办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贸科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3.大力培育人才。健全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高校院所参与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积极鼓励和扶持企业增加人才投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以项目为载体凝聚人才,产学研合作共同培育人才,重大科技项目实施锻炼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创业能力强、工作扎实、作风深入、敬业奉献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集聚到县域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上,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到2020年力争新培育2名昆明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1个昆明市科技创新团队,5名云南省科技特派员,7名昆明市科技特派员。对选拔为昆明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的,一次性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对选拔为昆明市科技创新团队的,一次性给予每个团队3万元奖励;对评聘为省、市级科技特派员的,一次性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奖励。
牵头单位:县人才办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贸科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4.科学使用人才。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构筑以创新创业业绩为核心的多元分配体系和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引导和鼓励创新创业人才队伍集聚到县域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上,大力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推进成果转化,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努力推进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功立业。对创新创业中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人才,按我县相关政策从奖励经费、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扶持,享受最优待遇。
牵头单位:县人才办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贸科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五)积极构建县域科技创新体系
通过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搭建、创新投入体制构建、创新人才队伍打造,初步构筑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各创新主体协同创新的开放型县域创新体系,为我县创新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六)大力开展科技创新
积极引导和扶持以行业科技型龙头企业为重点的企业,大力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扩大产业牵引带动效应,推动县域经济增长由资源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支撑和引领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加大研发创新力度。鼓励和扶持重点企业,围绕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改造传统产业需求,大力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创新和应用,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引导和组织企业开展210项研发创新项目,新研发出4—5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新产品并获省级认定,研究出15—20项制约县域产业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增160件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12件)。
牵头单位:县工贸科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2.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县域四大战略新兴产业,围绕产业链各节点,在积极扶持当地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从外地引进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的企业落户工业园区建设,建成以市场为导向、龙头企业为依托、连接顺畅、运转协调的战略新兴产业链。引导和支持产业链各节点的企业围绕产业创新链和价值链,增加科技投入,加大科技创新,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提高产业增值效益和整体效益,推动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到2020年,四大战略新兴产业初具规模,并呈现良好发展势态。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贸科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3.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在进一步完善建材、饲料、种子、花卉、农产品加工县域优势特色产业链的基础上,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阵的格局,引导和鼓励产业领域相近、产品技术关联紧密的企业在工业园区聚集,全力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努力打造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导、产业链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结构合理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充分发挥产业创新战略联盟、星创天地、专业孵化器功能围绕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创新链,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引导和组织行业科技型龙头企业共同合作协同创新,集中力量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和应用,突破产业制约瓶颈,生产更多更好的优秀产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增强优势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产业整体效益,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到2020年,在工业园区打造出建材、饲料、种子、农产品加工四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四大产业产值达135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80%,对县域经济社会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贸科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4.积极改造传统产业。积极引导和支持行业科技型龙头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向冶金、化工、鸭产业等县域传统产业注入新血液新活力,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让传统产业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到2020年,我县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成效明显,产业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冶金、化工、鸭产业三大传统产业产值达25亿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贸科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七)努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体地位,建立激励科研人员转化成果机制,构建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引进培育中介服务机构,打通转移转化通道,建立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市场化的转移转化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作为我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建设核心内容,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昆明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构建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的县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公布国家和省、市、县政策法规,让我县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和省、市、县政策法规;及时发布科技成果、成果需求、专家及中介服务机构信息,为县域企业科技成果需求和成果对外转移实施智能对接和线上交易,并和专家及中介服务机构实施智能对接,为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其它科技业务提供帮助;对外宣传推介我县企业及其产品和技术,扩大我县企业及其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到2020年,建成1个县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1个县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县工贸科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2.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宣传对接。每年根据企业和产业发展需求,定期召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会,邀请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外地企业展示其科技成果,宣传我县企业对外转移的科技成果,推介我县企业及其产品和技术,扩大我县企业及其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会,让我县企业找到所需科技成果,同时让我县科技成果需要对外转移的企业找到合作伙伴,达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合作协议,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发,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功率。到2020年,举办3—4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会,引进培育1—2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完成10—15项科技成果转化。
牵头单位:县工贸科信局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3.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以宜良工业园区为基地,鼓励和支持行业科技型龙头企业紧紧围绕产业和企业发展需求,依托昆明宜良小微企业创业园、宜良种子产业园区等创新资源集聚区,采用“校(所)企共建、整合资源、协同创新、产学研结合”模式,积极主动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引领示范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增强产业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力争建成1—2个饲料、种子、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贸科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4.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扶持政策。鼓励企业运用股权、期权等方式激励企业科技人员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并在企业采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时可优先购买股份;由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以技术入股进行转化的,最高可以享有该科技成果在企业中股权的70%;加大分红奖励力度,企业以转让或许可科技成果等方式获得收益的,可提取不低于净收益35%用于有关科技创新人员一次性分红奖励。
牵头单位:县人才办
责任单位: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人社局、县工贸科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心,不断提高创新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创新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真抓实干,使我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创新机制、推动创新发展”取得新突破。同时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形成“政府负责、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创新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增加科技投入,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按照科技经费法定增长的要求,加大县级财政科技投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吸引金融、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创新创业,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发挥科技、金融在科技创新创业中的“双轮驱动”作用,确保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利实施。
(三)注重协同创新,提升创新整体效能。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布局,加强对科技创新优先发展领域、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统筹协调,分工落实,协同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全局视野,聚焦创新发展,强化各部门间的协同创新,提高创新的组织动员能力和协同集成能力,全力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四)优化创新环境,发展创新文化。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创新发展意识,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尊重创新、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不断丰富创新文化内涵,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抄送: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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